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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2-26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浏览次数:

225上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省委第四督导组组长、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平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书记陈建生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对全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他强调,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真抓实做,求实求效,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平顶山各项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证。

    省委督导组副组长、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蔡永礼,省委督导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宋克牧出席会议。

    省委督导组全体成员;现职市级领导干部;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副书记;正市厅级老同志和近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副市厅级老同志参加会议。

    王平在讲话中指出,平顶山市委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省委召开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之后,按照省委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尤其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的实施方案体现了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符合平顶山市实际,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王平深刻阐述了中央、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对我市的活动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平顶山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深入推进。二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要认真借鉴运用第一批活动经验,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四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五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王平表示,督导组将按照省委要求,紧紧依靠市委开展督导,切实履职尽责开展督导,坚持以身作则开展督导,忠诚履职,积极作为,扎实做好督导工作。

    陈建生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坚定地投身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第二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对于我们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书记郭庚茂站位发展全局,系统总结了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活动的实质内涵和实践要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从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更高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二要从作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清醒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着力治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软骨病”、“恐慌病”、“浮躁病”、“冷漠病”、“狂妄病”、“梗阻病”、“健忘病”、“懒散病”、“玩乐病”、“红眼病”、“贪婪病”。三要从推进平顶山改革发展、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陈建生强调,要把握目标任务,求实求效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能力素质、密切联系群众,为推动各项建设事业发展凝聚力量。

    陈建生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贵在求实求效。“求”,本质是学习的问题、研究的问题、探索的问题、坚守的问题。“求实”,就是求责任之实、能力之实、作风之实。“求效”,就是以人民群众“叫好”为根本标准,追求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统一的效果。做到求实求效,关键是要抓总、抓实、抓好。

    ——抓总,就是要抓纲带目、引领全局。一要明确总目标。紧紧围绕推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的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稳固基层基础的能力。二要落实总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三要盯住总焦点。查找“四风”问题,重在找准穴位、抓住要害;解决“四风”问题,核心是对症下药、把病治好。

    ——抓实,就是要环环相扣、步步扎实。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真正提升认识、找准靶子。要通过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真正抓住要害、触及灵魂。要通过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真正解决问题、巩固成果。

    ——抓好,就是要善始善终、确保质量。一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要切实强化问题导向,始终带着问题意识开展活动,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以责任担当直面问题、研究问题,用能力智慧回答问题、解决问题。二要把发扬认真精神贯穿始终。要把认真精神体现到党内生活和干事创业的各方面,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以动真碰硬、敢于斗争的精神,认真抓好个性问题的立行立改、抓好共性问题的专项治理、抓好群众期盼解决的具体实事、抓好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大事要事,努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发展环境。三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力争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市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市委常委会,要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活动开展,常委同志要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进制度建设,为全市党员干部当好表率、作出示范。四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要充分依靠群众,就是要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以真诚的态度请群众广泛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用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要正确引导群众,就是要让群众打消顾虑,把想讲的话讲出来,把该提的意见提出来,坚决防止“自说自话”、“自拉自唱”,搞“体内循环”。五要把突出实践特色贯穿始终。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仅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而且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市委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以“五查五治”为抓手,开展“五项主题实践活动”。“五查五治”:一是查工作纪律,坚决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松懈、自由散漫,在岗不做事、出工不出力等“松、散、懒”行为;二是查发展意识,坚决治理转型发展中观念陈旧、固步自封,靠山吃山、守摊求稳,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等“僵、怠、浮”行为;三是查责任落实,坚决治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不敢担当,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假、诿、慢”行为;四是查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宗旨淡薄、官气十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人为设障等“冷、硬、痞”行为;五是查廉洁自律,坚决治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跑官要官、行贿受贿等“奢、贪、腐”行为。“五项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在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强发展、惠民生、当楷模”活动;二是在科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强责任、提效能、做表率”活动;三是在机关(企事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干部中,开展“强纪律、优服务、争标兵”活动;四是在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中,开展“强素质、解难题、树形象”活动;五是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通过健全完善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措施,广泛开展“强作风、访民生、送服务”活动。市级干部要持续抓好分包联系的1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县级干部要重新确定分包联系1000个村(社区),科级干部要根据工作性质结对帮扶10000名困难群众,解决好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特色鲜明、富有实效。

    陈建生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忠诚履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顺利推进。一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活动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要周密部署,分类指导,做到区分层级、梯次展开、拉开间隔、压茬推进。三要督促检查,保证质量,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四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五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活动与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促开放、惠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劲动力,更好地树正气、聚民心、促发展。

    会上,省委督导组还组织对市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征求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直属部门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平的省直属单位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法检“两长”,直属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党的十八大代表和省九次党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