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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浏览次数:

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召开

张国伟主持会议

55上午,市长张国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听取当前平顶山市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会议指出,大气环境质量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年是我市实施蓝天工程的第二年,也是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下定决心,硬起手腕,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市作为一座资源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压力更大、任务更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把大气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举措,齐心协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要加强治理。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严格实行“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力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及公路扬尘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要加强执法。要充分认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起来、落实下去。要强化分行业执法和分级执法,按照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四要加强督查。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不定点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有序推进。五要加强追责。要根据督查结果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依法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勉、区域限批等措施;对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中存在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强调,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是一部规范立法活动、保证立法质量、协调法制冲突的基本法律。新修订的《立法法》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立法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借鉴已获得立法权的城市的经验,在立法机构设置、工作制度配套、力量配备、经费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尽早做好相关准备。要及早着手调研,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