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听取了鲁山县“5·
会议指出,鲁山县“5·
会议强调,要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一要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细分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要条块结合,全面排查。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保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不漏查、不漏管、全覆盖。三要严格执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硬起手腕,严查细究,通过集中整治曝光一批、处罚一批、责任追究一批,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安全知识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局面。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将追责关口前移,对有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强调,要统筹兼顾,把开展专项整治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要把专项整治与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相结合。要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切实抓好生产经营,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目的。二要把专项整治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将专项整治贯穿到业务工作中,有效促进日常工作开展、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三要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