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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生参加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浏览次数:

陈建生参加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并讲话

 

切实发挥利剑作用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为实现全面转型发展弘扬正气保驾护航

    9月2上午,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市委书记陈建生在会上强调,巡察工作责任重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寄予厚望,做好巡察工作,要聚焦问题,切实发挥利剑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平顶山实现全面转型发展弘扬正气、保驾护航。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敬如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做好我市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段君海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就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陈建生强调三点。

    一要站位全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省委依据党内监督法规,借鉴巡视工作经验,着眼强化市、县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进一步拓展延伸巡视监督视野,消除巡视监督盲区,下大力气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行为,匡正基层风气,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非常现实而紧迫。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巡察工作放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视野、大格局中来思考,放在反腐败的大环境、大背景下来把握,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反腐败斗争决战决胜的坚强决心,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对巡视利剑作用的高度倚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中央、省委遏制腐败的坚强决心转化为坚定的具体行动。

    二要聚焦问题,切实发挥利剑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巡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高标准做好开局起步工作,让巡察真正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在聚焦主责、防止破纪上下功夫。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进一步聚焦纪律、作风、腐败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既重视发现和查处严重贪腐问题,又注重抓小错”“小案”“小节,督促被巡察对象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心有组织、心有畏惧、心有戒尺,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特别要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末梢神经反应迟钝的问题,更加注重抓好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真正把压力传导下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业主责意识。要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要善于排查矛盾、敢于发现问题、勇于坚持原则和真理,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解决哪里的问题,决不能回避矛盾、放任自流、养痈遗患。要紧盯重点人,专注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当好市、县党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找出侵害群众利益的硕鼠”“苍蝇,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突出的特点,机动灵活、闻风而动,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要通过坚定不移的巡察态度、紧张有序的巡察节奏、严厉精准的惩治力度,使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在善用成果、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发现的问题有总体的把握,通过层层剥笋、深刻分析,从个别到一般,挖出深层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让不收敛不收手的收敛收手,让心存侥幸的知耻知止。同时,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打破利益藩篱,扎紧制度笼子,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在锤炼队伍、敢于监督上下功夫。巡察办、巡察组要硬起手腕抓监督,动真碰硬,牢记使命,切实使巡察工作聚焦和服务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学思践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洞察力、分析问题的突破力和解决问题的执行力。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禁跑风漏气、打探说情。巡察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巡察干部必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以铁的纪律,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和啄木鸟

    三要强化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市、县党委要严格建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明确四个责任人为重点,以抓好五责为支撑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两个责任,就是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五责,就是加强领导要定责,组织实施要履责,成果运用要督责,整改落实要尽责,失职渎职要问责。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借助市、县党委巡察制度落实之机,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开展巡察工作与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落实“4+4+2”党建制度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步步深入、久久为功。要担负推动巡察工作落实的领导责任。市、县两级党委,特别是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领会省委、市委推动巡察工作落实的战略意图,将落实好巡察工作作为市委和县(市、区)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作为衡量和检验落实主体责任成效的主要指标,准确把握建立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自觉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做到健全组织快、建章立制快、展开工作快,积极探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转机制,尽快形成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的新格局。要加强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巡察过程中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了解巡察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给予强有力的指导。巡察结束后要认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捋出重点问题的人和事,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担负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被巡察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整改落实责任,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要切实防止和纠正重巡察、轻整改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等事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巡察机构要建立台账,抓好报账、交账、转账、销账各个环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清空账户、签字背书,对不认真对待整改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要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刻在心上、扛在肩上,常议常抓、做细做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巡察认真检查了解本地本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情况,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深化、细化、具体化。

    陈敬如强调,要全面贯彻《条例》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基本遵循,找准职责定位,明确巡察范围,突出巡察重点,坚持纪挺法前;要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巡察配合责任、落实成果运用责任、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和水平;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巡察干部良好社会形象,圆满完成巡察任务,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