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
传达省脱贫攻坚推进会精神 研究部署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向全社会作出的一项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解,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二要紧紧抓住“精准”二字。要持续抓好精准识别,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再核实”活动,严格按照贫困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确保户精准、人精准。要加快推进精准帮扶,落实好“转、扶、搬、保、救”等措施:在劳动力转移上,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在产业扶持上,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搞好规划,在选准产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技术培训,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在易地搬迁上,发改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快;在兜底保障上,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扶贫标准线和低保标准线“两线合一”,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解决好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等问题;在临时救助上,要及时帮助因突发性意外致贫返贫的群众,帮他们渡过难关。要切实抓好精准退出,严格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按照程序规范操作,严格脱贫验收办法,确保结果让群众认账,成效让群众买账,坚决防止出现“数字脱贫”和“被脱贫”。三要切实落实帮扶责任。要落实好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联系扶贫重点乡镇制度,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县、乡、村干部要联系帮扶到贫困重点村、组、户,逐级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四要切实强化督查问责。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创新考核问责方法,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办法,对县、乡、村扶贫工作和各级职能部门帮扶工作进行严格督导,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五要切实加强扶贫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各级扶贫机构建设,整合力量充实扶贫攻坚队伍,提升各级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夯实基层扶贫攻坚力量,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