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警钟——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警示片,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胡荃主持
2月15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观看《警钟——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警示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市委书记胡荃主持。在平的市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胡荃指出,《警钟——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录》警示片,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视和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鲜明态度。当前我市县乡人大、政府以及县政协换届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市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严重危害,坚持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政治态度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一要深化认识,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违反党的换届选举纪律,挑战换届选举制度的严重性质,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把换届工作做细做好、做实做到位。二要严明纪律,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真正让换届纪律入脑入心,让遵守纪律成为自觉行为。以辽宁贿选案为反面教材,认真落实“四必看”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守住底线,决不允许在换届纪律上出任何问题。三要压实责任,严厉查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贯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加大巡察力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露头就打、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就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胡荃指出,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把学习贯彻《守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学习贯彻、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刻领会《守则》提出的“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刚性要求,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全面掌握、坚决执行。二要带头模范遵守。各位市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执行《守则》,严格按照《守则》程序和要求来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做到该走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环节一个不落、该执行的规定一点不走样,筑牢干部任免“防火墙”。三要抓好贯彻落实。深入细致研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操作图,严密制度体系,确保《守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就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胡荃强调,一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要严格落实法治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当好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三要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法治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