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
6月7日下午,市委书记胡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分析了当前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二要精准对标。当前,创文工作时间紧迫、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要对照标准要求,逐条落实,查漏补缺,弥补短板;要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全域创建、百城提质和城乡一体化创建;要对照先进城市的做法,查找差距,创新方法,着力补齐短板,持续抬高标杆,确保创建工作更有成效。三要明确责任。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和目标任务,把工作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部门、环节和责任人。市创建指挥部要牵头抓总、搞好协调、加强调度,推动各项业务有效落实。要严格督查考核,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问责追责,倒逼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听取了省委书记谢伏瞻在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依法执政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市委法律顾问正式聘任后,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文件,要积极借助法律顾问这个“外脑”,主动向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其成为依法执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为党委、政府决策加筑一道“安全网”。市委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查落实,推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