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十届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9月29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十届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大会执行主席张雷明、赵文峰、赵宏宇、李萍、黄庚倜、张明新、杨克俊、高建立、岳杰勇、王翼、王治安、孙建豪、杨英锋、张国典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张雷明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438名,实到429名,符合规定人数。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各代表团进行了差额预选,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根据预选结果,提出了十届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确定了十届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代表们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投票后,大会收回选举十届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我市出席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的选票各429张,与发出票数相等,选举有效。
大会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了选举计票结果。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69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3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39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2名同志当选为平顶山市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