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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共同进入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及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集合时间

体检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6∶00前(名单见附件1);

第二批: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6∶00前(名单见附件2)。

(二)集合地点

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门(平顶山市新城区顺德路与市政大楼东西路交叉口东)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认真查看体检分批情况,确定自己的体检批次及时间。务必于体检当天早上6: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达集合地点报到。逾期未到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集合时应将携带的无线通讯工具和与体检无关的物品等交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熟悉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考生未阅读《体检须知》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3.根据规定,怀孕考生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怀孕考生提前准备好三甲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在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4.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外,其他情况均需佩戴。

特别声明:本次招考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和具体事项均通过平顶山党建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上述网站查看,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5-2979950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附件2: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3:体检须知.doc





平顶山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