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职位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逾期未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
对暂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怀孕考生,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可先进行考察,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察人选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考察时进行联系,同时请考察人选按照考察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因联系不上考察人选造成的后果由考察人选本人承担。
(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书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之后再放弃考察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375—2979950
附件: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职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平顶山市公务员局
2023年6月1日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职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