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市第二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平顶山市公务员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缓录用,待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关于孕期考生,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
监督电话:0375-2979950
附件: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平顶山市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xls
平顶山市公务员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