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福迎主持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的内容;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成员围绕此次学习研讨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其他成员作书面交流。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更高标准抓好研学促学。各党支部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学习《条例》贯通起来、一体推进,抓好原原本本自学、支部书记领学、典型案例促学,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部务会成员要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督促党员干部处理好“入脑”与“入心”的关系,不断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根基。二要坚持以更严要求落实党规党纪。组织部门不是“无菌室”“保险箱”,组工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在深化学习的基础上,自觉对照《条例》纪律要求,对照“六个最讲”高线要求,认真做好政治体检工作,真正把纪律规矩学习好、遵守好,把优良作风传承好、弘扬好,让遵规守纪、干净干事成为组工干部的鲜明标签。三要坚持以更实举措推动见效见果。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六张清单”“四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整治结合起来,与当前主抓主推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持续营造学的氛围、干的氛围、严的氛围,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组织系统取得扎实成效。
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部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