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我市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平顶山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帮助人才进一步了解“平顶山英才计划”,扩大政策知晓面、覆盖面、惠及面,特此发布政策问答,详细解读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问题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强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出重大部署,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才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市出台《若干措施》。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时间,人才引进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全市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实现量质齐升,人才队伍结构和人才生态持续优化,人才效能有效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加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加强,融入国家、省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打造与我市产业体系相融合的人才发展格局。
问题二:《若干措施》中关于人才是如何分类认定的?
答:《若干措施》将各领域人才分为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青年拔尖人才(D类)、青年优秀人才(E类)、青年潜力人才(F类)等六类。
A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的顶尖人才,或国际顶尖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B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国际著名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C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省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主要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展露头角、脱颖而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E类人才主要为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等青年优秀人才。F类人才主要为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生产一线全职新引进并表现优秀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等青年潜力人才。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由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受理。
问题三: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奖励补贴。全职新引进或新培养的A、B类人才,充分考虑人才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因素,经综合评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补贴,分5年逐年发放;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的C、D类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补贴,分3年逐年发放;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E类人才,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奖励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奖励补贴,分3年逐年发放;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F类人才,给予全日制本科生、预备技师(技师)6000元奖励补贴,分2年逐年发放。
二是人才公寓。在平顶山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住房面积标准的人才公寓及购房补贴,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住房需求,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经认定的E类人才,“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免租金入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1年免租金、2年租金减半入住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经认定的F类人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租金减半入住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1年租金减半入住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
三是购房补贴。经认定的A、B、C类人才申请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的,按照应纳税房价的80%予以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认定的D类人才申请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E类人才申请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的,给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购房补贴;全职新引进到市内重点产业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F类人才申请购买我市首套商品房的,给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2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全日制专科生、高级工1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和人才公寓不能同时享受,已在人才公寓入住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购买自有住房,应在交房3个月内腾退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按引进时的标准每人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人才的,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以购房补贴买入的商品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四是医疗保健。A、B类人才分别纳入平顶山市重点保健对象范围,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健康指导计划,记录动态健康信息,享受定制化、个性化专属体检服务。C、D类及E类人才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诊服务,并享受市健康保障和医学交流中心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活动。E类人才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诊服务。
五是子女入学。A、B类人才子女,根据实际入学需求,“一事一议”给予解决。C、D类人才子女,就读本地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自主择校,无障碍就读公办学校。E、F类人才子女,就读本地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租住地),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协调、妥善解决。设立教育人才服务专员,专人负责协调落实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六是公共服务。择业期内来平顶山市求职的大学生可享受最长7天免费住宿“青年人才驿站”,高层次人才可免费进入市内A级以上景区旅游,在公共汽车站、高铁站乘车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在市内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入场馆健身,可免费观看市政府部门举办的音乐会、文化展览、体育赛事等,可享受指定酒店、民宿、餐饮、温泉、合作商场超市专属优惠价格及会员服务,可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等。
问题四:《若干措施》中对人才创新创业有什么支持政策?
答:在金融支撑方面,推出“人才贷”“科技贷”等专属贷款服务,给予最高1000万元授信额度贷款,人才(团队)在平顶山市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扶持贷款。在市场化服务方面,支持人力资源和科技服务等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承接各类高端人才教育培训、创新创业等服务,为人才就业创业、企业引才育才提供便利,对能够全职新引进A、B、C类人才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中介机构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在博士后支持方面,针对新招引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给予出站后来平顶山工作的博士后10万元安家费。
问题五:《若干措施》中对创新平台载体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一方面,强化对重大创新平台载体投入。对新创建或进入重组序列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组建的河南省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另一方面,注重域外创新载体布局。对企业、科研机构在国内外创新资源集聚城市建设“人才飞地”,给予不低于20万元支持资金。
问题六:如何申请各类人才奖励政策、服务事项?
答:平顶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平顶山英才计划”政策服务指南》,涉及《若干措施》中人才分类认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各项优惠举措办理指南,明确各个服务事项的受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服务协调专员等。目前,《“平顶山英才计划”政策服务指南》已在平顶山市党建网(http://www.pdsdj.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pds.gov.cn)、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s://www.pdsjob.cn/)发布,人才可上网查询,也可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